此室友,当时在我们班年龄差不多是最小的,因此我们当时都叫他“小弟弟”。
当时,每个班都有墙报,谢百三的文章是很有影响力的,我们中文系的人都去围观。小弟弟就写了一篇:《与谢百三同学商榷》,被我们这些大佬们着实笑话了一顿,但现在想起,十七八岁的他,就敢挑战权威,这倒是具有我们这些工作了五六年后才上大学的油条们所不具备的大无畏精神,我们当初取笑他,是错了,就当本文是一篇迟到了三十四年的道歉吧。
说起谢百三,当时他对很多问题的深刻见解,是我们这些来自小地方的人所从未想过也不会去想的。比如对于婚姻的男女年龄问题,谢百三当时就有过一段著名的话语:
“男子八八六十四岁绝精,女子七七四十九岁绝经,如果夫妻同龄,则男人守15年活寡;但男人的寿命又比女人短,如果男方大女方15岁,那么女人又要最少守15年的寡,所以,男女应该各让半步,男方比女方大七岁半是最人道的。”
此语一出,振聋发聩,我们称之为“谢百三理论”,而我,就是最认真地学习并最坚决地实践了这个理论的人——我刚好比我老婆大七岁半。
(以前曾写过几篇《谢百三轶事状》,都被小编删了,自问没有半点虚构,都是当年大学生活的真实写照。不知道本文会不会被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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